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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 (第2页)

兽人更多的继承了野兽的基因。

对于野兽而言,繁衍是除了生存以外,最重要的本能。

螳螂种甚至为了繁衍都能舍弃生存的本能!

可见繁衍对于野兽而言是何等的重要!

没有兽人会认可一个失去繁衍能力的伴侣。

可成年以后,霍渊发现自己失去了繁衍的能力!

那碗粥里的毒不是最毒的毒,却比世间所有毒来的都要汹涌,来的惨烈,让他生不如死,叫他痛不欲生!

他找了十几年,却在确认陪伴一生之人的那一刻,永远失去了自己能陪在她身边的资格。

他不会是一位合格的伴侣。

他永远不可能有后代。

这一刻,霍渊甚至自虐般的想,还好温软喜欢的是自己的弟弟。

看自己病倒的时候,温软将弟弟照顾的多好啊!

再过几个月弟弟就成年了。

到时候自己或许还能以哥哥的身份偶尔去看看温软吧

为什么兽人的亲族观念这么淡薄呢?

如果兽人不划分各自的领地,而是和人族一样,也以血脉姓氏为纽带生活在一起,自己就能光明正大地天天陪在温软身边了!

可以后,他只能躲藏在暗处偷窥幸福的温软,觊觎自己弟弟的伴侣

真是恶心!

这难道是对他没有保护好伴侣的惩罚吗?

因为他太过弱小,所以才让不能没有爱而存活的他,眼睁睁看着自己认定守护一生的伴侣,最终投向自己弟弟的怀抱

心如撕裂般绞痛,霍渊眼含热泪,勉强在温软面前挤出一个笑来。

“软软,一直记得我好吗?”

“求你别忘了我求求你软软,别忘了我”

他希望他最后在温软面前都是完美的。

但他做不到。

永失所爱的痛苦只是想想都几乎将他逼疯!

他是为了温软才蜕变为成年期的,也是为了保护温软才失去繁衍能力的,但他最后却失去了温软。

命运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!

如今霍渊只想用尽一切手段在温软心中打下一个属于自己的印记。

他变为兽形,一口扯下一大块脖颈的毛发。

皮肉被连带着一起。

鲜血涌出。

霍渊却像是感觉不到疼痛一样,急切地想将狮族那最象征着强大和美丽的颈毛塞进温软手中。

他想要温软记得他。

永远记得他。

他的味道,他的温度,他的样貌,亦或是他浓烈沸腾的爱意。

如果都不可以,那就算是记得他猎来的兔肉的味道也好。

就算记得他扑食烫粥的狼狈模样也罢

如果记不住最好的,就算最不堪的也好,他愿意将一切都奉献给温软,只求温软的记忆中能留下自己的痕迹。

但快要接触到温软掌心的那一刻,霍渊注意到毛发上的血迹,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。

不行的。

血污会弄脏他的温软。

他的温软那么高贵纯净,合该享受这世界上最好的一切,而不该被自己肮脏的血迹玷污。

或许从最开始温软先遇到弟弟就注定了。

他只不过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盗窃者。

珍宝最终会回到它的属地。

而他这样的小偷也会面临最绝望的惩罚。

他合该如此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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