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眼睫毛浓密漆黑,头发应该是用心打理过的。
肉眼可见的发质好,脸上脏兮兮的,浑身充斥着一股铁锈的味道。
扒拉了下他的领口,各种色彩混在他的脖颈处,犹如阳光下的平金糖。
可怜,可怜,可怜。
许时念叹了一回,早知道就写he了。
书中对叶惊秋的描写其实也没有很用心。
毕竟是大男主小说,外貌描写多了,观众一定会吐槽。
一个大男人磨磨唧唧的描写这么多外貌干什么?
诸如此类的批评。
于是许时念对他的外貌只用了“很骚包很自恋”这几个词来形容。
除了主线,其余的能不写就不写。
正当她这样想着,手忽然附上了个东西,很冰,很凉。
许时念猛然一惊,低头看去。
尸体……活了?
不仅活了,现在还握着她的手?
按她以往写文的套路。
叶惊秋这个时候一定把她当做是一个“可疑的路人甲”,杀之而后快。
毕竟是大男主文,当然是“爽”放在第一位。
怀疑的,或者本身就是罪犯的,能杀了都杀了,绝不废话。
他的手很漂亮,此刻却青筋暴突,好看的眼睛首首的盯着许时念,带着丝不解。
他应该是想说些什么的。
但,奈何他现在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,全身不能动弹,于是就只能这样看着她。
一首看着她,来表达他现在的情绪。
许时念眼睛水汪汪的。
她的声音很清,神情温和带了丝惊喜,弯起嘴角“你醒了。
家住何处?
我送你回去!”
许时念描写的男主当然是最最最完美的,最最最重要的是!
巨!
有!
钱!
她的眼里冒出了精